跳至內容
  1. 參展作品必需為參賽者原創之設計作品,如經查獲抄襲、仿冒或盜取等⾏為,主辨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如作品已獲頒獎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討已頒發之獎杯、獎⾦及得獎證書︔
  2. 主辦單位有權複製參賽作品於相關展覽、宣傳推廣及記錄使⽤,並擁有刊登於展覽印刷品及作品集上之權利︔
  3. 所有得獎者將經由電郵通知結果及郵寄實物詳情,得獎者需確保登記電郵正確無誤,收到通知後需按指⽰將作品寄送⾄指定地點以參與展覽展出,所有運送費⽤均需由參賽者⾃⾏承擔,到付郵件將不予受理︔
  4. 所有得獎者需跟從⼤會安排參與展出並確保作品及時送抵⼤會指定地點,參展作品如因製作不良或在搬運過程中損壞,得獎者需重新安排寄送⽽所衍⽣之費⽤將由得獎者⾃⾏承擔︔
  5. 主辦單位將對參展作品作出適當的保護,但對任何因盜竊、⽕損或運輸⽽可能產⽣之損毀及遺失概不負任何責任︔
  6. 主辦單位有權抽選部份或全部優秀作品參加其他地區性或國際性的展覽,其他展覽活動或賽事所衍⽣之費⽤將由參賽者⾃⾏承擔︔
  7. 所有參展作品將不設退件︔
  8. 團體報名之所有成員,須事先⾃⾏分配各成員之權責及分⼯、獎項領取⽅式,主辦單位將不予涉入︔
  9.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並同意遵守上述各項條款及規則︔
  10. 主辦單位對賽事所有細則擁有全部解釋權及最終裁決權︔倘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調整內容之權利。